卢龙县民宗办切实增进少数民族群众福祉
本报讯(通讯员孟凡栋 栗志英)近年来,卢龙县民宗办在省、市民宗局的领导和帮助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团结、稳定、发展”为主线,立足县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各项工作,受到了各级肯定和群众好评,被市民宗局授予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卢龙县民宗办利用民族团结月和124法制宣传日,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宣传《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县内各届群众民族团结意识,杜绝了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为民族团结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改善少数民族村生活环境,增强群众幸福指数。蛤泊乡青龙河村是一个满族移民村,为了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并尽早实现脱贫致富,该县民宗办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为重点,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和基层建设年活动等,积极帮助该村建设休闲广场、文化长廊等。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该县民宗办积极向上争取,累计投入各级各类资金120余万元。
卢龙县还居住着一定数量的回民,作为回族群众做礼拜的主要场所,清真寺受到回族群众的高度重视,该县民宗办筹资20余万元,用于清真寺的修缮,确保了他们能够过上正常的宗教活动,并在每年开斋节开展慰问活动。
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让好政策应享尽享。中、高考时,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该县民宗办切实做好县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审核和群众民族成份更改等工作,把少数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此外,卢龙县民宗办加强清真食品监管,确保辖区群众用上放心的清真食品。在对全县清真食品加工企业、清真饭店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清真食品的同时,民宗办工作人员还加强对清真企业的指导,帮助他们发展壮大。来源: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