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提醒3处专拍违停电子警察投入使用
昨天上午,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我市在唐山市第九中学、路南区实验小学、唐山市第二中学附近路段新增专门抓拍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已于5月16日正式投入使用。
在第九中学附近的学院南路与艺文道交叉口看到,路口信号灯杆上安装了抓拍违停的电子警察,分别拍摄艺文道、学院南路禁停路段两侧的违停车辆。交警部门在路口的灯杆上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在禁停路段两侧施划了黄色实线。
从交警支队了解到,电子警察投入使用首日,部分车辆依旧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民警展示了电子警察抓拍的违停车辆图片。专拍违停电子警察抓拍的照片,由2组、4张图片固定违停车辆的违法行为。在一组抓拍图片(上图)上看到,图片抓拍地点为路南实小路段1(卫国路),第一组照片的抓拍时间为5月17日9时04分,第二组的抓拍时间为9时10分。两组图片均由一张全景照片和一张特写照片组成。从照片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现代越野车在9时04分时,违法停放在施划有黄色实线的禁停路段;9时10分,该车仍违法停在此处。由于该车违法停放在禁停路段,导致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避让。民警表示:“在电子警察抓拍的两组图片中可以固定这辆车的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可以据此依法对该车予以处罚。”
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士表示,针对我市部分路段车辆乱停乱放比较严重的情况,交警部门将陆续在部分学校、商场等重点路段安装此类专拍违停的电子警察。这种电子警察会对驶入巡视视野的车辆进行***,当发现车辆停放至违停路段后,进行抓拍,并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车辆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停放车辆时,要停至附近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