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法律援助中心发挥职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近日,刑满释放的少年犯张某对元氏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深忏悔,表示要好好悔改,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据了解,张某因多次翻墙入户实施盗窃,2015年12月被公安机关逮捕。元氏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于2016年6月开庭审理此案。经调查了解,张某是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家庭比较特殊,法律援助律师为张某做了从轻或减轻辩护,得到了法官的认可。2016年8月张某刑满释放。法律援助中心帮他联系了免费的技能培训学校,并做通其姑姑的思想工作,对他照顾管教,让他走上正途,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元氏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弱势群体为己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171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11件,民事援助案件160件。并组成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进农户、进企业活动,先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多次,深入农户做工作120余次,进行法制讲座5场,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
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制度。在全县208个自然村,明确了208个法律援助协管员,负责本村法律援助事项的联络和管理,在全县实现了法律援助无盲区的网格化覆盖。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职工等弱势群体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除审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免除经济条件审查手续,特别对外地农民工申请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情况;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先受理后补办手续的办法。
此外,该中心还加强对重大、典型援助案件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的弱势群众、农民工群体了解、认识法律援助,增强群众信任感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