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从现在起到8月份,卫生监督部门将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历时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以提升泳池卫生管理水平,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市民游泳卫生安全。
根据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检任务以及省卫计监督执法局《关于开展夏季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夏季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方案》。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涉及卫生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卫生检测情况、水质循环、净化、消毒情况、循环净化消毒设备的运转情况等共计14项内容。卫生监督部门还将会同疾控机构对所有游泳池水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采样监测,并督导游泳场所进行自检和公示。
在前一阶段的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存在消毒剂投放不规范、浸脚池水中投放消毒剂量不够、消毒剂索证不全、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欠缺、卫生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人员实施了现场指导,并向有关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下一步,市卫生监督局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整改不到位、卫生检测不合格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依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查处,并将监督抽检结果按照国家“双随机”方案要求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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