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反映县商务工作部署及政策措施,及时充分宣传区商贸经济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应对的主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
商务局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担任。局新闻发言人根据局党组和行政的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二、新闻发布职责分工
(一)局新闻发言人负责局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重要事项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事件等的新闻发布;召集局党组研究新闻发布工作。
(二)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全局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参加县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向国内外新闻媒体提供有关宣传资料和新闻稿件。
(三)局新闻发言人负责本单位重要新闻的对外发布。负责审定本部门新闻发布活动方案,包括新闻发布的内容、形式、参加对象等;负责与媒体的日常联络,接受记者采访,经常向媒体通报本部门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披露可公开报道的信息;负责组织制定局日常新闻采访接待程序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应急措施等。
新闻发布权限与局行政管理事权相对应,一般实行“谁负责、谁发布”。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局党组行政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
(二)全县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阶段性数据、市场流通、生猪屠宰等;
(三)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意见;
(四)本局举办或承办的重要活动的情况;
(五)涉及县商务局工作职能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处置措施等;
(六)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七)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和事件等。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新闻发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通过网站发布新闻、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邀请媒体参加有关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
五、管理和批准
(一)常规性的新闻发布会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涉及全县的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举行。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局办公室提出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提前3个工作日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举行。
(四)新闻发布活动凡涉及邀请境外媒体记者参加的,事先向县政府汇报,由县政府按相关程序实施。
(五)局办公室根据有效利用新闻媒体、主动引导舆论的原则,精心策划新闻发布的主题、内容、时机和形式;对舆情进行收集研判,分析境内外媒体对本地、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报道,及时核查其中的重要信息并研究对策,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引导舆论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