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4次会议
10月20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星海,副主任李文素、刘杰雄、许世宏及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丽、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国,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王星海作***,李文素主持会议。
会议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和县公安局请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一名县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关于接受张永振辞去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关于接受刘会国辞去井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三项决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两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王星海在讲话中要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导力度。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加大预算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明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继续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追究,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把问效、问绩、问责贯穿于审计工作始终,逐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审计机制,促进政府科学行政、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