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认真落实新三定方案
近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了《沧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新“三定”方案重新明确了民政局职能转变、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市民政局对落实好新“三定”方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编制等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周密组织,积极推进。经过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逐人谈心谈话和局班子集中讨论、认真研究,最终确定了落实方案。3月7日召开全局干部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正式宣布了新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定岗方案,这标志着市民政局新“三定”方案得到全面落实。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庆瑞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正确认识落实新“三定”方案的重要意义。新“三定”方案是着眼于民政事业长远发展而制定的,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民政事业的高度重视,落实好新“三定”方案对建设现代民政、打造大民政和推动民政事业长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以新面貌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人员定岗后,所调整的干部要尽快掌握新业务,熟悉新工作,顺利完成角色转换。要加强团结协助,谦虚从事,凝聚合力。要尽快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责任。三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工作交接和衔接工作。要搞好工作内容、工作资料、办公用品的交接。各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吴庆瑞最后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满腔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到新的工作岗位,真正做到“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