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与5家企业签署冬春蔬菜储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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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11月28日,市商务局与5家承储企业法人代表正式签订了2014年省、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储备工作的实施,增强了我市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可以及时有效应对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引起的蔬菜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市冬春季节特别是“两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我市自2013年开始实施冬春蔬菜储备,储备规模为1500吨。今年我市首次额外承担了500吨省级蔬菜储备任务。沧州市按照“政府委托、企业运作、适当补贴”原则执行蔬菜储备制度,储备期限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储备品种为大白菜、圆白菜、白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等常用易储品种。沧州百汇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升级储备任务,沧州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等4家企业承担市级储备任务,政府对承储企业给予一定补贴。要求各承储企业按规定储量、品种储备到位,确保存得好、调得出、运转顺畅、投放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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