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涉诉积案两率达到百分之百
涉法涉诉工作组矛盾纠纷大化解“双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做法:
一、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实行三级领导包案制度。每一起案件由市县两级领导包案,同时在政法部门内部明确一名负责案件具体化解工作的专门包案领导。专门包案领导全程参与案件化解,直至案件化解完毕。二是每一起案件明确一名办案责任人,疑难复杂案件成立工作专班。办案责任人负责做好案件的具体化解、教育疏导等工作。三是签订责任状。每一起案件,属县级政法部门管辖的,由办案部门主要领导与市直政法部门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属市直政法部门管辖的,由包案领导与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严明工作责任,限期化解到位。
二、实行多层面督导调度。一是严格督办。向落后单位主要领导发函督办;对政法各系统存在的问题,向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发函督办。二是严格督导。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实行多层面调度。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及政法各系统对本地、本系统工作进行调度;涉法涉诉工作组办公室每周对政法各系统工作进行调度;工作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重点调度。
三、协调联动,合力推进。一是各政法部门对本单位案件的具体化解工作负责,对解决问题、思想疏导、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负主体责任。二是系统推动,政法各系统充分发挥系统推动作用,对本系统案件的化解工作负责。各系统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案件评查、严格督导调度、指导解决问题,全力推动本系统工作开展。三是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积极推进本地案件化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指导,并积极协调党委、政府为积案化解工作提供保障支持。
四、严格日常工作制度。一是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法部门每日向市直政法部门上报本单位工作情况,汇总后报工作组办公室。二是周分析制度。政法各系统每周对本系统工作进行分析,重点是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好的做法、典型案例进行总结。三是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实行月通报和周通报制度,对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后单位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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