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就做好下步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9月1日上午,全省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视频督导调度会后,我市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丁绣峰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特邀咨询辛志纯进行了具体部署。
丁绣峰强调,做好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是中央和省交给我们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巩固和扩大环保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契机。目前,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五抓”。一是抓落实。各级各单位必须不折不扣抓好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落实,尤其是严格实行企业停限产措施,绝不能减小范围、降低标准。二是抓重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路段,抓住容易出现反复反弹、给整个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影响的重点环节,全面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问题。三是抓盲区。抓好没有纳入网格化管理,监管不到位、宣传不到位的死角死面,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抓督导。结合国家和省督导情况,市、县两级要强化督导,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通报、立行立改。五是抓问责,对出现的问题要立即严肃追究问责。丁绣峰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不是阶段性工作,必须要保持常态化、持久性,绝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强化主观努力、持续用力,坚决打赢空气质量保障攻坚战。
辛志纯要求,要努力实现9月1日至3日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指数AQI≤50)。一是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中规定的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驻厂监督员必须驻厂到位、监管到位,坚决不允许出现脱岗现象。三是各县(市)区要扩大停限产企业和停工工地范围,严防非法排污的小企业、小作坊死灰复燃。四是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作用,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及露天烧烤等各类散源污染,加强巡视检查,坚决管住。五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查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有关责任人要立即严肃问责。六是当县(市)区空气质量达不到一级标准时,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污染减排措施。七是要总结好这次空气质量保障的工作经验,运用到环保治理工作中去,形成常态化机制。
省委省政府驻唐督导组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环保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调度会要求,从9月1日0时至4日24时,河北省全区最高目标为:3天的空气质量日平均值要达到“优”,AQI指数要在50以下;底线目标为:“阅兵”期间AQI指数最低下降30%,3天内AQI指数不能超过100,停工、限产企业和工地一定要停到位。省督导组3天内将加密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严格做到立行、立改、立通报、立问责,对同类违规事件坚决不允许出现第二次。通过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响应,及时总结规律性的经验和措施。同时要求责任层层压实,阅兵保障期间,空气AQI指数超过200、150、100的全省各县(市)区领导将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及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