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区委常委副区长任高发现场督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11月17日上午,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任高发带领区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工信局、交警队等单位负责同志,到吉安路、金田阳光小商品城、智慧城、万浩新城西侧道路建设工地、恒发传动件有限公司现场办公,督查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任高发就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出要求。一是区环保局(大气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严厉查处环境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工作,科学研判,及时启动相应应急措施。二是区住建局要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区建成区内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混凝土搅拌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砂浆现场搅拌。落实监管责任,督导施工单位强化抑尘措施。三是区城管局要增加城区环卫清扫和洒水抑尘作业频次,切实搞好城区环境卫生工作。四是区工信局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号)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区内铸造企业停产工作,并落实监管责任。五是区交警队负责建城区内交通车辆管控工作,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严格执行限号措施。 任高发强调,一要明确责任分工。区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工信局、交警队等部门要按照《肥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落实。二要严格监督检查。区环保局(大气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实行每天两督查制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环境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实行“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