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纪委凝聚四力加强乡镇纪委建设
(房建、康学超)为充分发挥乡镇纪委作用,使其快速适应“三转”的要求。今年以来,阜城县纪委从出台制度、配齐人员、加强培训、保障待遇等各方面狠抓、细抓,凝聚“四力”加强建设。
完善制度,增强“定力”。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多次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乡镇纪委建设问题,对照上级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在对乡镇纪委工作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两个“意见”明确了乡镇纪委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规划了乡镇纪委建设的整体思路和推进步骤,工作任务清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配齐人员,加强“人力”。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一般3至5人,纪委书记应由乡镇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配备至少1名专职纪委委员,其他可专职也可兼职。规定纪委书记协助乡镇党委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管纪检工作,不得直接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与纪检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工作。
加强培训,提高“智力”。为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更多地熟悉业务,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该县纪委开展了对乡镇纪检干部封闭式专题培训,培训针对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如何提升信息与外宣写作水平等几个方面,组织并邀请理论水平高、业务知识丰富的县纪委领导与科室主任进行授课,采取集中辅导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48名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了培训。同时采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落实经费,保障“财力”。为乡镇纪委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包括专用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确保案件调查、信访接待、谈心谈话等工作顺利开展。工作经费列入乡级年度财政预算,在乡镇单独列支,解除后顾之忧。为各乡镇纪委书记落实办案津贴,由县财政全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