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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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今年,邢台市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年初,市民政局就积极争取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在该市2014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数据与2013年基本持平,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市民政局积极向市领导汇报争取,下大力与市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继去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情况下今年又一次大幅度提高了保障标准。全市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由去年的383元/月和2150元/年提高到了443元/月和2580元/年,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全省城镇低保434元/月,农村低保2568元/年)。新的标准将于2015年9月起执行。(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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