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市场主体三年倍增工程
(记者 武健)10月28日,记者在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制定出台《邢台市市场主体三年倍增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努力,2016年至2018年,全市每年新增市场主体5万户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5万户。私营企业每年新增13000户以上,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私营企业总量实现倍增,突破10万户。
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市内新登记内资企业下放到桥东、桥西区注册,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有限公司一并下放到桥东、桥西区注册;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逐步实现就地登记。对电子商务、商业、咨询服务业等,允许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的住所或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支持创业孵化器发展,允许电子商务企业统一代办、允许第三方交易平台为其平台上的经营者统一代办登记注册和企业信息公示等业务。
我市还将实行注册登记“住所宽进”制,允许经利害关系人、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产权不明及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场所,经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个体工商户以租赁协议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予以登记。
凡符合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的内资企业,可在所在地县市区直接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此外,对建设周期长或暂时无法取得前置许可证件的企业,我市将允许先行办理筹建登记。
《方案》指出,我市将优先支持节能环保、物联网、云计算、养老服务等新型行业产业的发展,允许企业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表述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用语。创投者到农村、乡镇开办涉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可以以农宅、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作为企业住所。
此外,我市还将对国家、省、市、县市区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国企改制以及企业上市等实行“工商顾问”服务,将指派专人负责全程代办协办,提供***服务、预约服务、无休日服务、保姆式服务等,帮助项目尽快落地。京津冀现有企业整体搬迁来邢,均实行“落地签”,企业只要提交新址住所证明,即可先行办理变更落地。要求变更新企业名称的,将及时予以办理。外地企业到邢台投资设立分公司的,不受企业名称行政区划限制,均可以申请设立邢台分公司;中央直属、部属、省属等垂直管理企业的分公司及异地有限责任公司在邢台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在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