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审计局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廉政防火墙
近年来,新华区审计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以制度建设为载体,通过修订、完善多项管理制度,有效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维护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一是健全内控管理体制。围绕强化民主建设,修订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干部公开提拔制度》,促进了人权、事权运行和重大决策流程更加透明。围绕强化财务监管,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财务内审制度》,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有关科室人员参与,成立了专门的财务内审小组,坚持每年都对局机关财务进行内审,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实现了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防范了财务违规问题的发生。围绕提升管理水平,修订了《机关请销假制度》和《出差审批制度》,明确了请销假和出差审批的具体流程和违规责任,强化了机关人员的管理意识。围绕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了《关于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即知即改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局班子成员每年利用不少于一半的工作时间在一线参与审计,同时在分管范围内至少担任一个审计项目主审”的整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各项纪律规定,并根据要求,修改完善了局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制度。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审计组廉政规定》等现有制度落实的基础上,一方面,专题召开了审计廉政监督员会议,明确了审计廉政监督员的责任,同时规定在每月下旬召开工作例会,通过汇报交流,由局纪检组及时了解掌握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另一方面,专门制定了《审计组廉政回访工作方案》,由纪检组法制科组成回访工作组,每年抽取不少于30%的被审计单位,就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能力作风情况以及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建议。三是修订外部监督制度。通过修改完善《审务政务公开制度》,一方面,积极推行审计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项目的内容、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期限,让被审计单位充分享有知情权。另一方面,公开审计纪律,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审计组成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便于沟通和联络,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社会及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结果和产生的审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