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解读强化生态承载力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保定日报记者 王金堂
市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在山、水、林、田、湖修复上求突破,我市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全力攻坚。
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修复。一是加强现代生态水网建设。在现有工程体系基础上,依托南水北调中线、引黄入冀补淀和生态水系连通等工程,实现水生态环境整体修复目标。二是加强地表和地下水源地保护。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全市境内水源地保护工程。三是加强河流生态治理。对府河等污染严重的河流,进行水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有水则清的生态河流;对重点城区段河流综合整治,打造生态防洪一体化河流;对漕河、金线河、南拒马河等12条河道采取生态补水调度措施,建设水清岸绿生态河道。对于沙河、潴龙河、新盖房分洪道、永定河等常年断流、沙化严重且补水条件欠缺的河流,按照“有水则清、无水则绿”原则,在河岸管理范围内植草绿化来提升环境景观。四是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通过农业节水、工业节水、生活节水、非常规水利用工程、种植结构调整和农艺节水等工程、技术、管理措施,综合治理,逐步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力争5年左右,使保定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形势得到控制。五是加强与北京市合作,推进拒马河综合整治工程。六是加强水生态管理机制建设。加快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调度统一管理机制,强化河道和湖泊管理,规范水利法制管理,推进水价改革,实行水权转让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搞好监测体系建设。
市国土局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山、水、林、田、湖修复工作开展中,专题研究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和问题。积极探索矿山环境治理与山地开发、残留资源回收、土地整治和生态景观建设相结合的模式,针对9个矿山进行治理,编制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全面实施山体修复与综合治理,加大对交通要道沿线修复重点治理,科学组织生态修复工程,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河流两岸和水库库区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合理配置各项治理措施,将工程与林草、治坡、治沟紧密结合,建成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御体系;推进山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紧密结合扶贫开发,大力实施生态治理、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养殖、种植、休闲、观光农业、果品深加工、特色旅游等,实现山区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统一、协调发展。加大对环境敏感地带及非法采矿易发区巡查频次,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结合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全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