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系统阳光司法指数考核我市综合指数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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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记者 武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在全省政法系统2014年度“阳光司法指数”考核中,我市综合指数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名。
去年以来,市委政法委积极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工程,经过不断摸索,我市法院系统案件流程信息和裁判文书公开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检察机关控申、案管、预防一体化检务公开大厅已全部建成。公安机关市、县两级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三轨合一”服务大平台上线运行。市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我省唯一设区市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法被省委、省政府推广。在这次“阳光司法指数”考核中,市法院系统阳光司法指数整体考评位居全省第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各自系统2014年执法司法公开考评中分别取得全省第二、第一、第二、第四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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