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环保局三项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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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为保障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和环境安全,运河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危险废物监管,提高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建立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动态档案,提高危废管理水平。
二是指导和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企业填报、现场核查和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掌握企业生产和产生危废状况、贮存和处置利用方式及去向等,避免危险废物鉴别不准确及非法转移。
三是暂停转移危险废物。为杜绝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可能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5日暂停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转移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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