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环境建设,把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作为推进“五城”建设、实现沧州绿色崛起的重要载体。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统一部署,市城市管理局对创建工作任务认真梳理,进一步整合资源,全力以赴落实好创建任务。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了《沧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确定实施步骤,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目标体系,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沧州市城区绿色行动计划(2013-2015年)》,我市坚持以绿化工程项目为支撑,以中心城区增绿为重点,实施了道路绿化、公园绿地、环城景观带建设等绿化工程,全面提升城市绿量。一是大力开展秋冬季补差达标增绿工作,制定了《沧州市城区2014年秋冬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补差达标提升方案》,高标准、快速度、大力度掀起秋冬季绿化新高潮。市园林局专门成立了秋冬季绿化补差达标提升领导小组,对涉及到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督促各单位按期完成任务目标;配合市财政局采购办抽取的评审专家对山东东营、泰安、济南、济宁等地和沧州周边地区(献县、海兴)等地的苗木进行考察,编制招标文件,及时组织苗木招标,确保苗木质量。去冬今春,通过规划建绿、拆迁还绿、破硬补绿、见缝插绿、农田增绿等形式,我市新增绿化面积592公顷,超额完成补差达标任务(532公顷)。截至目前,我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051万平方米,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2.2%和37.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6平方米,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二是提升工程质量,打造园林精品。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取国内甲级资质的专业设计队伍,对重点工程进行规划设计。在植物配置上,多栽乔木,多栽大苗,多引种耐盐碱、抗旱的乡土树种,体现了林荫型、景观型、生态型相结合的设计理念,形成了适宜沧州特点的绿化风格。施工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落实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按照标准规定,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采取“数字化定员、网格化定岗、精细化管护、标准化考核”的管理措施,对管护目标进行量化、细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和完善了《园林绿地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对一、二、三级绿地的乔、灌、花、草和各类基础设施的管护标准分别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要求。按照技术标准制定了《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采取联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进行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园林景观效果。为确保达标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创园办与市园林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每周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核实数据,并进行媒体公示,有效地推进了创建工作。三是全民参与爱心保护爱绿意识。为增强公众的爱绿、护绿意识,更好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市园林局发出了认种认养和游园冠名的倡议,制定了义务植树方案,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资金不足的难题。团市委、市妇联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2500余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种植了青年林、巾帼林2个专题林;市园林局职工捐款近3万元用于绿地的认种认养;团市委号召下各单位团组织共计捐款27万元、市妇联捐款39.48万用于我市园林绿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