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东光县地税局七路并进强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一是强化项目各环节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强化房地产税收各环节节点控制,从把握好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土地取得、建设施工、房屋销售、项目竣工清算等各要素环节入手,明确各环节涉及的税收政策及征管程序,设置预警指标强化日常监控,实现“营业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四大主体税种一体化清算,以征评管查体系为纽带,把房地产行业征评管查四个环节进行有机串联,改变过去征、管分离的局面,实现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二是健全清算工作制度,规范清算流程。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流程》。该流程从设立项目税收管理台帐、严格清算审核时限、重点审核内容到清算文书的使用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等都进行了明确规范。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规范清算申报。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开展土地增值税政策宣传,告知纳税人清算的范围时限、清算流程、应报送的资料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另一方面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之前,集中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账簿不健全的纳税人进行个别辅导,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工作进行规范。今年以来共开展业务培训3次,对所有土地增值税清算岗位都培训一次。四是强化清算审核,开展专项检查。制定实施了《东光县地税局2014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方案》,重点审核销售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突出审核取证工作,对虚开扣除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审核;同时对6个房地产清算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检查,有力地促进清算征管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建筑企业分包工程项目管理力度,督促其及时开具建筑业***,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完成清算。五是明晰税企清算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清算审核。针对清算中纳税人普遍存在的清算是税务机构单方面职责的模糊认识,防止出现以税务机关清算审核代替纳税人申报的不合法行为的存在,通过对纳税人加强宣传和实行税务告知的方式,明确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主体地位和清算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背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促进纳税人能够及时地进行清算申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清算审核工作。六是强化督查考核,明确清算责任。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列入县局重点督查项目和考核项目,进行立项督查,明确责任,按月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清算任务;并且每季度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的年终考核成绩。七是强化部门协作,提高清算工作质效。对内强化科室配合,税政征管科和稽查局等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到各分局进行调研,检查指导清算工作;对外依托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加强与住建、规划、房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质效。截至11月底,该局共累计清算入库土地增值税870万元、营业税37.6万元、企业所得税29.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