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桃城区水务局将开展水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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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李世发)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桃城区水务局将对现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水权登记工作。
水权登记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备齐取水资料(包括取水井的井位、井深、出水量及生产生活用水量),并健全计量设施。尚未办理过取水许可手续和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取用水户须主动在规定时间内到桃城区水务局说明情况,否则一经发现即视为违法取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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