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五类八项分类促进医疗信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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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为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标准,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市社保中心将职工医保医疗基础信息进行分类并制定标准,作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时数据上传的规范,具体包括疾病诊断编码规范(2项)、科室(病区)信息规范(2项)、床位信息规范(1项)、医师信息规范(2项)、药品诊疗项目规范(1项)。
五类八项数据规范作为必要的数据基础,是下一步按病种付费、现场查房、医师管理、智能监控等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必备条件。市社保中心为此发文,并于2016年6月3日召集卫计委、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医保五类八项医疗基础信息规范传送推进会,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保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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