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服务捆绑式普法——仲裁巡回庭人事经理培训班同步走进临港街道
为切实解决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11月20日上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临港街道举行了一场工伤待遇案件的仲裁巡回庭审和人事经理培训班活动。临港街道领导、人社所全体成员、村(社区)主任以及部分企业人事经理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9点30分,劳动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准时到庭,庭审在庄严的仲裁庭徽下有条不紊地展开,一番证据的举证和质证后,双方就职工工伤后停工留薪期时长展开了辩论,在征询双方调解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仲裁员宣布庭审结束,庭后择期裁决。此次巡回庭,向街道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人员展示了如何在工伤争议中查清事实,确定工伤待遇标准,以便更好地处理工伤类的劳动纠纷。
巡回庭审结束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刘兵针对企业用工问题做了题为《仲裁员视角下的企业用工管理》的法规解读,分析了引发劳动争议的三大根源,针对企业用工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办案经验,从确立劳动关系、履行劳动合同、制订规章制度三个方面向在座的人力资源经理讲述了如何规范用工管理,规避法律风险。培训中,教员与人事经理进行了上下互动交流,现场解答人事经理的各种提问。
培训结束后,福斯特纺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庄君身有感触的说:这次市仲裁院送法下基层活动,巡回仲裁庭与法规培训有机结合,是打通为企服务的创新举措,更直观、更形象,而且针对性和实用性很强,让我们企业人事经理受益匪浅,也让我们在今后的企业用工管理上更上规范,劳资关系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