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检察院三项措施规范司法行为
(记者袁昕 通讯员贺吉祥)今年以来,深州市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以全面提升检察干警司法办案水平为目的,通过抓学习、抓规范、建机制三项措施,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推动了该院检察工作有效开展。
抓学习,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一方面明确学习内容。该院认真梳理近年来上级院印发的生效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院出台的制度规定,把学习内容分为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上级院规范性文件、市检察院印制的《规章制度汇编》,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学习内容,促使干警熟练掌握规范司法办案的各项制度规定。另一方面丰富学习形式。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大会、院务会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各科室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和载体,鼓励干警博学、多思,认真研读业务书籍,学会运用新的、更加科学的方法去查办案件,提高干警司法能力。
抓规范,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该院针对办案部门管理不完善、办案干警职责不具体的状况,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科室、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并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公诉部门积极探索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辅助人员组成办案组,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为检察办案改革打好基础。该院还从狠抓规范司法办案流程入手,加强司法行为整治工作。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环节进行细化、规范化。做到了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随意性,特别是加大了出庭规范力度,从公诉人着装、讯问、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严格执行《公诉人出庭规范》,进一步提升公诉人形象和指控犯罪的能力。
建机制,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在全面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探索案件督导督查新机制,将各项工作期限、程序性要求以及实体上的细节认定问题都纳入到规范管理的轨道中。同时,充分发挥案管办、监察室的监督作用。案管办对重点案件、特殊案件开展督导,促进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监察室督查办案纪律,促进办案人员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以各业务科室为单位定期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按照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析,反贪、反渎等自侦部门更是实行一案一查、一案一评,通过评析,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和纠正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