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惠民生共享发展促和谐——2013医保年度城镇职工医疗救助金全面发放
从12月5日起至31日,全市符合2013医保年度(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城镇职工医疗救助条件的市民可领取相应的救助金。12月8日上午,副市长虞卫才来到位于市人民医院的城镇医保服务窗口,现场检查医疗救助金发放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按照医疗救助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等原则。在前期充分调研分析、基金测算、调试程序基础上,出台了年度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将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五大类特殊困难参保群体纳入年度医疗救助范围,本次年度救助共涉及全市参保人员9080人,预计发放救助资金1927.68万元。为了确保本次工作公正合理,公开公平,我局将符合救助规定的人员明细及补助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12月5日救助费用发放第一天,就有687救助对象到全市各医保服务窗口办理了申领手续,当日发放救助资金146.32万元。
年度医疗救助工作将一定程度缓解困难群体医疗负担,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跨上一个新的台阶。(社保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