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法院出台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记者隋魏巍 通讯员安彦臣)近日,阜城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新时期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制定出台了《阜城县人民法院信息调研及宣传工作奖励实施办法》,以加强法院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警撰写信息调研宣传稿件的积极性,更好地反映法院工作实绩,树立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该院选任11名文字基础好,业务比较精通、有事业心、责任感的年轻干警作为兼职信息调研员,明确了信息调研宣传稿件报送的原则和要求。一是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在保证完成规定报送任务的情况下,树立“精品”意识,把握信息点,深入挖掘,多出精品,快出精品;二是办公室负责人与主管院领导把关原则。各庭室报送的信息稿件,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主管院领导审核后签发;三是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与评先创优资格相结合原则。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成绩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凡未完成规定的信息调研宣传任务的,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视情况轻重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同时,该院明确了考核的形式和相应的奖励政策。采取完成任务指标与提供稿件采用情况进行加分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根据稿件采用的级别,给予撰稿人不等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