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阴市人社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7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人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江阴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坚持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巡察期间,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查问卷,深入开展专项审计和延伸巡察,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抽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形成了巡察情况报告。现将巡察情况进行公告。
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决策存有弱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期间,对镇(街)实施专项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和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不够大,镇(街)相关工作开展不力,有的基本没有开展,致使大量执法案件积压在基层未能得到有效及时处理。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还需加强。20152017年,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领导班子带头抓、主动抓、具体抓、自觉抓的氛围不浓。部分下属单位党建基础较薄弱,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不强、战斗力凝聚力弱化,党员先进性和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发挥不够。
3、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够到位。没有制定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委会讨论研究具体工作多,专题分析、研判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内容少。部分下属党组织没有把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纳入支委会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多数情况下就学习而学习,没有真正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到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上,落实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人社事业发展上;结合单位实际思考、讨论、研究贯彻中央精神、上级文件部署、领导指示的具体举措和办法不多。
2、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局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没有把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下属党组织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3、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够到位。部分基层党支部没有研究制定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举措,少数没有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个别党支部没有把******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纳入党组织日常学习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不多,2015年至2017年期间,基本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委会,局党委会、办公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要素不全。下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台账资料不规范,基本以流水账记录,无研究讨论过程和决议。
2、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2015年只有自我批评,无批评;2017年年初民主生活会以时间为由没有开展互相批评。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深。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人员的谈心谈话少,没有建立经常性、规范性的廉政谈话机制。
4、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力。局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没有严格把握和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落实政治标准、好干部标准不严,存在人事冻结期内提拔干部、带病提拔、以内部发文形式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情况,此外,还存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彻底,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严谨等情况。
5、人事管理问题有待整改。一是机关混岗情况严重。共有39人混岗,其中在局机关混岗的有28人。本届局党委已经计划用三年时间解决混岗问题。二是返聘问题长期存在。至2018年6月,有13位返聘人员,最长的至今达22年,有4人返聘时间超过16年。本届局党委已制定整改方案。三是编外用工管理不到位。四是存在因人设岗、人为增加科室情况。
6、干部主动作为、担当尽职不够。一是担当作为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少数职能科室部门存在各扫门前雪、推诿扯皮等现象。二是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欠佳,工作积极性不高。其中大量股级干部形成的橄榄型队伍引发较多心理不平衡问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滥发津补贴和福利待遇。一是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奖金。二是以内部发文为依据,未经财政认可,给在职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发放考试相关费用。
2、违规挤占国资公司和下属单位经费。局机关违规从国资公司列支经费,违规列支本应由局机关支付的扶贫款、工程款、采购经费、返聘人员报酬、差旅费、招待费、食堂经费等费用。
3、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涉嫌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经费,二是存在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问题。
4、公车使用管理混乱。存在长期违规占用企业和下属国资公司车辆、车辆相关费用列支混乱、油卡使用管理松散等问题。
5、工会经费使用混乱。一是存在购买商业预付卡行为。二是以增加子活动形式普发活动奖励。三是超范围发放慰问金,违规列支工会会员子女结婚礼金。四是变相支付瑜伽等高消费健身费用。
6、违规支付个人所得税。市民卡公司违规支付2016年至2017年30名员工个人所得税。
7、违规给参公人员发放出车补贴。
8、超标准支付体检费。20152017年,人社局人均体检费达848元。
9、超标准租赁绿植摆放。2016年7月,社保中心因装修后更换绿植租赁签约单位,租赁费增长近十倍。2017年10月搬入政务服务中心后,在政务中心公共区域绿植由机关物业另行提供的情况下,社保中心仍然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继续租赁绿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党内问责条例不严肃。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到位。
2、落实风险防控机制不扎实。权力运行缺少内控制约和监管,风险点防控机制建设不到位,内部监督缺乏力度、第三方监管缺失机制、社会监督缺少氛围,混岗严重导致一岗双责无法落实到位。特别是社保、医保执法监管和培训等关键岗位人员手中审批权、执法权等自由裁量权较多,监管机制跟不上,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局党委抓自身建设力度不够,专题研究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情况较少,没有定期分析研判单位下属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情况。二是主体责任层层递减,下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空转,没有真正落实以党的建设带动业务工作、推动单位全面建设。三是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对分管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扎实。局党委没有定期分析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没有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考核不力。机关和基层党组织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同虚设,一签了之、束之高阁,只有年中、年底上级检查时拿出来应应景。
3、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执法不严。对伪造劳动关系、虚假投诉等不当行为视而不见,限期改正指令书把关不严,没有依法公正履行监察、执法职责。
4、培训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弱化,培训方向与劳动力需求对应不强,存在求表面数量轻实际质效的情况。二是职能科室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可能存在的漏洞、风险防控乏力,培训真实性存疑。三是存在截留财政拨付的部分培训补贴作为培鉴中心非税收入的情况。四是2018年前培训机构直接指定,2018年后建立的竞争机制流于形式。五是补贴支出不规范。存在实际发放对象与文件规定的补贴申请对象不一致、材料采购手续不全、费用支出标准不明等情况。
5、医保专项资金监管不严。一是定点审批放开后,由于未作服务半径等规划布点要求,我市定点药店激增,监管难以跟上。二是医保乱象较多,部分药店内医保卡可等同于普通超市购物卡。三是与定点医院的医保基金增长率相比,定点药店医保基金增长率明显失衡,药店医保刷卡的真实性存疑。四是日常运行内外监管不到位,违约处罚力度不大。五是医保资金结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6、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项目超出采购预算后,违规编造项目直接从唯才公司列支。二是创业大学物资采购实际供货价超合同价。
7、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有6个项目结算价超合同金额20%以上,最高的超45%,共超标46.89万元。超标主要原因是工程前期预算编制不到位、后期变更手续不健全。
8、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下属单位列支人社局其他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包括慰问费、差旅费、编外人员工资薪酬、保安费等。二是经费支出不规范。存在支出未取得合法票据、物资采购手续不全、培训费支出无明细清单、未按合同支付、体检费支出没有严格按单位分别报支等问题。三是事业单位招聘支出超预算,并挤占编外招录专项经费。四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培鉴中心账上无交通运输设备却报废两辆汽车。
七、加强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对培训专项绩效审计提出意见整改不力。2015年2017年度,市财政局均委托审计事务所对人社局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每年列出的不足和问题大致相同,但基本未得到任何整改。结合前述巡察发现问题可见,人社局对促进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相关问题的重视不够、整改不力。
另外,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和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