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博士后事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江阴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江阴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澄科人领〔2018〕6号),现就申报省级、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工作站:
(一)在江阴范围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型事业单位。
(二)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事业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三)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四)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在15人以上,高级职称专技人员在5人以上。
(五)申报市级站需要引进1名以上博士、博士后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具有创新技术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科研项目;与博士、博士后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能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科研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六)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密切合作联系。
二、申报程序
申请设站单位向所在辖区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江阴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见***),由各所在辖区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人社局推荐申报(其中申报省级站的单位原则上在江阴市级站名单里推荐)。
中央驻澄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人社局。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向申请设站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和管理制度。要按照《江阴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设站单位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杜绝虚报。申报工作要突出重点,优先考虑参与国家、省重点科研、开发项目或重点发展行业的单位。
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江阴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优先推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人社局每年将定期对各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申请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一式3份,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30页)、《江阴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一式3份,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20页)报送市人社局,并附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051****11103
E-mail:jyszcbgs@163.con
***:
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澄人社〔2018〕号***3:2018年申请设立江阴市级站单位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