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事宜的通知
各社会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现就我市范围内社会医疗机构2016年度医保定点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澄人社规发〔2016〕2号)的规定,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及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审核、勘查、评估等工作。
为了确保本次工作的公开、透明,请注册地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愿意为参保职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社会医疗机构,对照《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定点的条件,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定点申请,如实填写《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定点申请承诺书》,并按申请书中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所(室)、养老机构(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提供专门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
受理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过期视作自动放弃;
2017年开始为每季度末月下旬受理。
二、门诊部:
受理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过期视作自动放弃。
受理地点:市社保中心(澄江中路8号)三楼监督管理科
咨询电话:8624786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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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职工医保医疗机构定点申请书.doc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