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三个三加强案件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安平县纪委坚持做到三个及时提效率,严把三个关口提质量,突出三个注重增效果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
做到“三个及时”,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审结及时。纪检监察室移送案件登记后,查阅案卷、审理谈话、撰写审理报告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经审理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常委、副书记把关。一般简单案件1-2个工作日内审结,较复杂案件3-4工作日内审结,疑难案件不超过一周审结完毕。二是执行及时。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的案件,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分决定书,3日之内报经主管常委、副书记批准。20天内送达受处分人、向受处分人单位宣布执行完毕。三是归档及时。打破审理案卷一个季度整理归档一次的惯例,对已经结清的案件,按照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分类合理的原则,30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完毕。
严把“三个关口”,提升工作质量。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关。对移交审理室的调查案卷,从内容格式到材料装订顺序进行统一规范,对事实不清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二是严把证据事实关。审理室对移交的每一案件,必须对所取得的证据是否合法、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等情节进行认真审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组进行补证或重新查证。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始终以两个《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各种违纪行为构成要件为“尺子”,掌握好违纪错误在主观、客观和主体、客体四个方面构成要件,全面衡量违纪者的错误性质,做到准确定性。正确区分有错还是无错、情节轻微还是严重、违纪还是犯罪的界限,以达到量纪准确,处理恰当。
突出“三个注重”,增强工作效果。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事前规范。出台《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操作流程,完善监督检查的内容、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相关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二是注重告知反馈,加强事中执行。强化处分决定执行个案告知,由县纪委将受处分人所受处分具体情况、执行时限及规范性要求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三是注重落实到位,加强事后监管。加强个案监督,对个案的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县纪委每年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受处分后的处分决定材料归档、工资、奖金扣减、年终考核评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督办通知书的形式予以纠正,坚决防止纪律处分不到位的情况发生,维护执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