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丽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丽人社发〔2016〕39号)文件要求。2016年6月丽江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对申请纳入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材料审核并对定点医药机构提交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委托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评估,并由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对专家咨询委员会评估结果进行集体研究。符合要求的定点医药机构共6家,现公示如下:1、丽江帝康***医院;2、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丽江福星路连锁店;3、云南键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丽江和风路分店;4、云南键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丽江祥和商业广场沃尔玛分店;5、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丽江民主路连锁三店;6、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丽江香格里大道连锁二店。
公示期自6月29日至7月5号,凡对上述公示情况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丽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反映,单位地址:丽江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分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88-8880268。
丽江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