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沙锦营成立村民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
和合承德网讯(刘海波、申淑敏、孙艳红) 塞外的冬天天寒地冻,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沙锦营村村民肖景荣从村会计手中领到了婆母10 月份因脑出血住院村里给报回来的医药费1080 元,心里暖烘烘的。“我村真不赖,村民有病灾除了新农合报销之外,村里还给报销一部分,村民住院基本不用自己掏钱!”
沙锦营村辖13 个居民组、378户、1150 人,村年集体经济收入仅有1.2 万元。给村民报销的这部分费用从何而来?“为解决广大村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有病住院贵问题,2013 年9 月经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村成立‘村民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说起当时的初衷,沙锦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瑞山颇有感慨。
2013 年,张承高速从沙锦营穿境而过,占山占地使村集体有了一定的经济积累。如何使有限的集体经济更多地惠及百姓,让百姓享受到发展带来的红利?经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从村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出100 万元,按本村村民户口每人领取1000 元,自愿捐助给“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给村民开出收据作为捐款凭证,这100 万元作为村民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的启动基金,年利息4 万元,作为后续资金。
有了“村民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后,沙锦营村村民得病后,每人每年一次在外地医院(包括北京、承德等外地城市医院) 凭新农合报销原始结算单据报销部分的35%;在丰宁医院凭新农合报销原始结算单据报销部分的25%;在凤山二院凭新农合报销原始结算单据报销部分的30%。如有二次住院凭新农合报销原始结算单据按以上标准降低10%,如有三次住院凭新农合报销原始结算单据按以上标准降低20%,第四回不予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额14000 元。报销标准经两次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同意做了两次调整,在凤山二院凭新农合报销结算现报销部分按第一次住院15%执行、第二次住院按5%给予报销,第三次不予报销。
同时规定凡户口在沙锦营村的村民,参加新农合的,从2014年新农合交款之日起,无论五保、低保户每人每年交款10 元,作为后续资金就可以享受以上待遇。
基金会设立会长、会计和现金出纳组织,接受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管,接受镇农经站及上级主管经济部门和村理财小组随时检查账目,每季度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村民代表提出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村民来报销时,必须有会长、会计审查签字,经村主任审合后出纳付款;遇有特殊人群、特殊情况需提交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给予报销。基金会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选出新的组织,在三个工作日内,会计公布账目,出纳做好交接手续。
沙锦营村“村民住院自救互救基金会”自2013 年10月份成立以来,截至今年9 月份底,运行了36 个月,共计为319 人次报销医药费25.8 万元,最少的报销几十元,最多的报销14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