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验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市各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管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锡职称〔2003〕1号文《无锡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管理意见》精神,结合《关于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六周期公共必修课培训的通知》(澄人社发〔2014〕68号)要求,从本年度开始,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开展年度常规验证注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证注册对象
1、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在无锡市范围内经初定或晋升取得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以考代评系列,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且现从事相关专技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经过认定、考评结合等其他方式获得资格证书且现从事相应专技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须在江阴,社保缴费所在地须在江阴。
二、验证注册条件
1、具备良好素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作风,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继续教育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职称部门规定的相关公修课及专业继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3、符合资岗一致。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必须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一致。凡脱离专业技术岗位连续2年以上者(含2年)若要重新注册,必须在专业技术岗上工作6个月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补齐所缺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4、坚持综合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或业务技术综合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
三、验证注册流程和材料要求
江阴市职称办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管理机构。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由专技人员个人填写《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该表可从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职称与报名栏目填写后打印)。
2、用人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等注册登记相关资料,由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确认后盖章,并经主管部门(职称代理点)对注册材料与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后统一报送市职称办。
3、市职称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新登记注册人员要提交:《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公修课合格证(以考代评系列,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一寸照片等)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在无锡市范围外经评审取得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时,所取得的资格证书须在进相应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再按照新登记注册人员处理;初定取得的证书注册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初定呈报表或当地职称部门通过相应资格的文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续注人员只须提交:《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第六周期公修课合格证。
四、验证注册的相关规定
1、注册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未办理重新注册登记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2、经注册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专业技术资格晋升、单位聘任、享受相关待遇的必备条件。
3、按规定应注册而未注册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不再视作专业技术资格的有效证件。
4、注册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由单位集中办理;无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由职称代理机构办理注册。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有损害他人利益、扰乱社会等不良行为的;脱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间连续三年及以上的;死亡、失踪、服刑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没有特殊原因,所从事工作岗位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
(3)年度考核或业务技术考核不合格的;
(4)继续教育公修课不合格以及达不到主管部门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
(5)未经市职称部门同意,采用非正常途径申报评定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
(6)注册机构认为不宜注册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注册:
(1)因违法乱纪在审查期间未有结论的;
(2)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受单位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暂缓一年注册;
(3)没有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
(4)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者,暂缓注册一年;
(5)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被市人社(职称)部门通报批评者,三年内不得注册;
(6)注册机构认为暂缓注册的。
对上述对象,因情况变化要求再注册的,由所在单位专题报告说明理由,经职称部门审核同意,符合注册条件的,办理再注册。
7、对通过虚假手段骗取注册的,一经发现,撤销注册并没收相应证书,三年内不得再注册。
8、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暂不注册;因工作变动后聘任的,按岗位一致性原则在新岗位工作满3个月后进行注册。
五、其他事项
1、本轮验证注册工作从2014年12月15日起开始受理注册材料,到2017年9月完成。
2、本通知下发后凡未按规定及时注册登记的职称证书,将按照有关规定自动失效。
3、验证注册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关系到专技人员技术资格的有效性。因此,各单位必须予以重视,按要求、按时序完成此项工作。
4、关于《江阴市专业技术资格注册登记表》。可登陆江阴人社网网上办事大厅职称与报名江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登记,按照自己个人真实情况,对照填报说明要求进行填报、保存,结束后按提交打印。注意必须在提交前再次核对、检查各模块是否填写完整和正确,提交后将无法再进行修改完善。
5、职称代理机构: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电话:86800676;
江阴市苏南人才资源开发培训服务中心,电话:86878571。
6、职称办咨询电话:86860421。
江阴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