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丽人社发〔2014〕16号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
为了做好我市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按时完成评审和数据上报工作,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职业资格申报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丽江市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含工勤人员)。申报条件按《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暂行办法》(云劳社〔2008〕14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申报表》(初、中、高级1式1份,技师1式2份)。
各县(区)、市直单位职业资格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各单位和县(区)人社局根据云劳社〔2008〕14号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县(区)人社局审核,再上报市人社局工考办;市直单位的人员直接报市人社局工考办审核。所在单位需在审核原件基础上对所附原职业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经市、县(区)人社局审核通过的不得参加培训。
丽江市工考办联系电话:8887808、8882966,联系人黄天林、杨春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