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培训班(第三期)在丽江举行
6月20日,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举办的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培训班(第三期)在丽江开班,来自玉溪、丽江、楚雄、大理、西双版纳、迪庆等州市、县区人社、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纪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组组长齐晓勇,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出席开班仪式。
在开班仪式上,首先丽江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和佳瑞作了致辞,他代表丽江市人社部门向所有来丽参加培训人员表示欢迎,向省人社厅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丽康作开班动员讲话,他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好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扶贫等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进一步严肃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开班仪式上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纪委驻省人社厅纪检组组长齐晓勇还对全体参训学员进行了廉政教育。他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补助资金作为重要的民生资金,加强监管既是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的重要手段,更是就业工作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他要求,全省人社、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纪律执行,持续转变作风,强化制度落实,突出规范运行,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抓严,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抓实,站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高度抓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开班仪式结束后,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李悦对最新出台的《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就业扶贫政策、《云南省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祺为软件公司对《云南省培训合格证》管理打印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培训班上,参会人员还结合各自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李悦副处长进行了现场答疑。
通过本期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对全面落实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就业扶贫等相关政策,推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