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府拨付30万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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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日前,沧州市政府拨付30万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做好市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沧州市质监局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落实了30万元标准制修订经费,为“盐碱地绿芦笋无公害生产技术规范”、“规模化奶牛小区生产管理标准”等20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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