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食安办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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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县食安办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在全县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工作。
此次培训旨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确保新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全面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此次培训采取统一安排、分级开展、上下联动、逐级培训、形式多样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对象是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乡镇(街道办)、村的食品安全协管人员、社会监督员等“六员联防”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门店)业主和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消费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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