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法院认真落实诉前调解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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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5日发表
为有效缓解审判压力、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法院不断加大做好诉前调解工作的力度,针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认为可以调解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予以先行调解,不进入立案程序。今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不但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从根本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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