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督查组暗访我市秸秆焚烧情况
天气转暖,农事活动逐渐增多,各地秸秆、荒草、垃圾等焚烧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切实做好秸秆、垃圾等禁烧工作。2月13日,市政府派出了督查组就此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检查中,督查组发现滦南县城西滦海公路与唐港公路交叉口西侧、京哈高速138公里处南北两侧丰润区石各庄镇庞庄子村南、丰润区丰润镇圪塔坨村北、丰润区老庄子镇七王庄村东等处存在秸秆焚烧、烧荒问题。焚烧秸秆、烧荒虽是农民群众耕作传统,看似小事,但其直接污染大气环境,严重影响全市形象。
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采取过硬措施,立足于抓早、抓小、抓反复,持续抓好秸秆禁烧等环境监管工作。将组织农工、环保、公安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力量,成立联合督查组,展开拉网式排查,加强对市区周边主次干道、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检查。要切实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党政基层组织要把环境监管责任细化到网格、落实到人,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有关县(市)区要立即启动问责机制,督查组将在全市开展巡回督查,发现焚烧秸秆、垃圾及撂荒等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市监察局要公开处理一批履职不到位造成规模性焚烧事件的监管责任人,并在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