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
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2015年,县消费者协会和12315、12331申诉举报中心受理市局分派的申诉、举报18条,解决率100%。解答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423件,办结率达到100%,为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
该局整合原工商12315、食药监12331投诉举报专线,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保障消费安全。该局将“维护农村消费者安全权益、优化农村消费环境”等口号印制成宣传材料2万份,广泛张贴,并下发到农村“一会两站”,使宣传遍布到城乡每个角落。开展315宣传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调处投诉案件6起,处理央视转办投诉案件1件,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660元;开展12315“五进”活动,执法人员深入商场、超市、市场、学校、社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期刊1000余份;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约谈企业6家,评选“诚信企业”3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