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住建局学习和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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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4日发表
1. 严肃学习培训纪律。机关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向局分管领导请假;机关集中学习不得迟到、早退,学习期间不得交头接耳、看无关的报纸、刊物等,学习时手机一律要设成静音或振动模式。
2. 保证学习培训质量。参加学习和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笔记,遵守秩序和纪律,积极参加讨论交流,按要求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等。
3. 考核学习培训情况。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学习计划并按时实施,科室负责人要根据计划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分散学习和个人自学;对机关人员的学习笔记,各部门每月要自查一次;办公室要在机关日常管理考核中对各部门的学习情况一并进行检查考核,对无学习计划、有计划没有按时实施、无学习、考勤记录以及违反机关学习规定的行为,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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