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保障全面功能完善
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我市出台多项措施,推动保险行业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旨在2020 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体系健全,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与我市经济社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体系,使保险成为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 元/人。
保障居民健康医疗,服务京津冀生态环境
服务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全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保险公司与社保基本医疗信息平台、医疗机构通过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合规对接,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均等化,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积极参与协同北京、天津推进大病保险服务一体化,逐步实现大病保险三地同城化报销。推动健康保险服务多样化。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疗、补充类医疗、健康管理、基本养老、补充类养老保障管理服务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服务。
引导保险行业参与平安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向基层平安创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社会纠纷调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等领域和群众安全感低的地区延伸。加快重点领域责任保险发展。对我市涉重金属企业、高污染高风险企业以及纳入省环保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发展以各类电梯、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等设备为重点的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推动以森林保险为重点的生态保险发展,扩大森林保险覆盖面,研究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型生态项目综合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果品、花卉苗木、林木种苗等地方特色经济林保险。
服务经济建设,扩大“三农”覆盖范围
引进保险资金,投资经济建设。引导保险机构通过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各种形式,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棚户区改造、保障型安居工程、城镇化建设、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等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我市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等的发起设立。鼓励保险资金参股政府出资发起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鼓励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养老及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投资建设养老机构。
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保险广度和深度。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扩大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推进能繁母猪、奶牛和育肥猪保险全覆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蔬菜、畜禽、食用菌、中药材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养殖业保险与养殖业无害化处理的协同机制。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供一揽子的风险保障。支持保险机构根据我市实际,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菜篮子工程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服务商贸物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提供保障。支持保险行业为我市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交通项目提供从建设期到运营期的一揽子风险保障。大力发展工程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利润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降低施工风险和灾害损失,保证项目工程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和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机制建设,健全以交强险为基础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机制。积极参与协同北京、天津统一交通事故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标准,积极参与探索建立京津冀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对异地出险的案件,由出险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代为查勘、理赔,进一步方便保险消费者。
为物流建设提供保障。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我市空港、仓储中转等物流园区建设。以服务承德机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货运保险、航运保险、仓储保险等综合物流保险和航空保险等运输工具保险;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推行“政府+银行+保险+科技企业”融资模式。支持保险公司在我市各类开发区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开展科技保险,开发推广科技保险相关产品,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为企业扩大出口提供风险保障及融资、资信服务等一揽子保险服务。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大力推进和完善“政银企户保”模式,助推脱贫攻坚,缓解中小微企业、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城乡创业者的融资难问题;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承德文化产业的保险产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保险行业融合发展,为各类会展、演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文化产业提供有效的保险服务。开发设计适应承德旅游业发展需求的旅游保险产品,为游客提供全面及时便捷的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服务。
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发挥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适度增加市场主体,推进法人机构建设。争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的法人机构在我市设立,支持我市保险法人机构扩大经营区域和服务领域;提升保险专业化经营水平。引入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主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加强与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总部的联系沟通,积极引进保险公司总部到我市设立后援服务中心,着力打造北方金融保险后援服务基地。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加强应急、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完善灾前预防、灾中减损、灾后补偿的保险服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结合我市自然灾害的发生特点,探索协同北京、天津推进地震、暴雨、风雹、干旱、洪水、泥石流、雪灾、森林火灾、病虫害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和合承德网记者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