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交警四多工作法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获取证据的准确、及时、详尽、齐全与否直接影响到下步事故处理工作,滦县交警大队总结出了“四多”工作法,促进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率的提升。
一、多观察。大队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做到多处着眼,在事故现场勘察时要重点对现场遗留物、散落物、刹车痕迹等进行仔细观察、比对及认定,力求通过现场分析,辨明事故当事者的通行权利、通行秩序和车辆撞击地点、撞击部位等情况,从而推断事故发生的逻辑,辅助事故责任的认定。
二、多询问。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做到多方询问,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等细节出发,对事故双方当事人、乘车人员及现场其他群众进行详细询问,多方面搜集信息,以便更多地掌握相关证据和材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三、多记载。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做到勤于动手,对事故定性时可能用到的信息资料,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做好现场的取证和拍摄工作。记录时,要规范整洁,以便查询翻阅。对于定位、事故痕迹、散落物等易被忽视的细节逐一进行记录,全面收集事故一切要素。
四、多综合。大队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做到综合考究,采取传统勘察手段与科学技术应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好事发地点和沿途附近电子监控设备和事发车辆可能装备的行车记录仪所拍摄的影像资料,以便更加真实、清晰地还原事故过程。在收集好事故相关的基本要素后,将各要素贯穿起来,作出较为合理、严谨的事故情况分析、责任认定与赔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