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哪些红线不能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促进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严禁对外吸储放贷,严禁高息揽储。农民合作社要对信用合作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的信用合作是按照“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成员自愿、股份合作、有偿使用、服务生产、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信用合作。合作社不得随意放宽社员入会条件,不得强迫或高利回报诱导社员入股,不得随意提高分红利率,不得改变社员股金的用途。否则,将以涉嫌非法集资查处。(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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