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在任县召开
3月30日,邢台市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在任县召开。省司法厅副厅级巡视员韩学书,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强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少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广军,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保江,任县县委书记李海林,任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义军,任县副县长李吉春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基层科(股)长、部分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及市司法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16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巡视员韩学书,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少军在会上作***。
参会人员会前实地观摩学习了任县任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任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任县人民调解工作专题片,任县县委、南宫垂杨镇司法所、桥东区顺德西社区调委会进行了典型发言。
会上,赵广军总结了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学习任县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做法,并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任务。一是狠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推进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调解工作格局;同时推动在重点行业或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不断拓展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二是狠抓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用人民调解员要体现群众自治性、法治性、专业性等特点,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优化调解员队伍。三是狠抓“三调联动”建设。推动构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机制。四是狠抓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要全部配置使用“民调通”信息管理平台,切实做到经费到位、指导到位、培训到位,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韩学书充分肯定了邢台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果,指出任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县司法局把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作为动力,狠抓落实,打造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机制,使人民调解法的精神和性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使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强调任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做法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各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学习任县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做法。他指出,邢台组织这次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邢台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韩学书对如何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讲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确保司法所整体工作全面开展。即处理好司法所各业务的关系、司法所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关系、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乡镇法庭的关系。二是切实抓好研究,健全和完善三项机制。即“三调联动”“以案定补”“表彰激励和培训”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三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民调通”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数据统计功能和人民调解“110”的功能。
会上,陈少军从“怎么看”“干什么”“怎么干”三个方面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群众性和保障性,同时也是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调人民调解要“调以法为绳,解以和为贵”、“始于严格公正,终于群众满意”;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要实现“五有”,即“有人”、“有地”、“有事”、“有钱”、“有效”。针对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陈少军指出,要大力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大力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打造邢台特色民调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他强调,各地党委政府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解决好人民调解工作场所,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