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强化督导社区矫正工作
馆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柴堡司法所的“集中学习日”进行了督导检查。主要查看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和学习情况,是否出现不请假、漏管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现象。
“集 中学习日”和“集中劳动日”是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在管理期间脱管、漏管、无故外出及发生重新犯罪的有效手段。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社区服刑 人员每月要进行不少于8个小时的教育学习和8个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各乡镇(街道办)司法所每月组织所辖区域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和集中劳动,这 一天被称为“集中学习日”或“集中劳动日”。通过学习和劳动纠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为守法公民,早日融入社会。此次活动,柴堡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组织有序,程序规范。柴堡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全部按时报到,能够认真学习和汇报思想。司法局对司法所的工作给与肯定,同时要求他们要时时绷紧管理这个弦,杜绝麻痹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