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认真部署201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预报工作
为有效提升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质量,全面、客观、科学地设定考核指标,按期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沧州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预报201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通知》,对有关事宜进行了部署。
按照加强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评价性的工作要求,2015年度实施全面、分类、对标考核,对目标建议值的报送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需报送的资料以及资料的编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考核的基本指标有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 分类指标依据2014年度目标责任书,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包括政府指令性指标、综合型经济指标和评议性指标。2015年新增全面风险管理考核指标。
按照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并重的原则,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头作用,勇于承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政策性、指令性项目的时间进度和质量、投资、安全等工作职责。二是要本着发展、科学、合理的原则,在全面分析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科学预测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目标、企业经营预算为依据,以全国同行业优良水平为标杆,结合当前企业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运行特点,对2015年度各项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预测。三是进一步提高经济性指标的目标考核标准,各项目标建议值以及增长幅度,应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与企业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