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乡创建公共文化示范乡时间安排
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乡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创建准备阶段(2014年3月--5月)
开展调查摸底,找准差距,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乡动员大会,成立组织机构,下达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各村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创建工作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0月)
各村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保证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并结合实际需求和长远发展需要,在空间布局、建设水平、设施配备、功能发挥等方面提高标准,发挥示范作用,打造工作亮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专项督办机构,强化协调和配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进。开展服务绩效评估,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4年11月--12月)
各村于2014年11月开始,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保证创建质量。2014年12月,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全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