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海港区出台正负形债务风险管控力争将总债务率下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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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4日发表
秦皇岛日报讯为强化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秦皇岛市海港区出台了《海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在四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政府是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管理,严格审核监督;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各司其职,承担相应的风险管控责任;各级政府要围绕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对政府性债务举借、偿还、风险预警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管理,增强制度约束;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高风险地区和行业实施预警通报,将本地本部门政府性债务风险变化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范畴。同时,《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方案》提出通过逐年消化债务存量,力争2018年将总债务率下降到100%警戒线范围之内,并确保不再上升的管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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