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散煤替代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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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4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及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昨天,我市举行散煤替代责任状签订仪式,市长王大虎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责任状。
王大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沧州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坚定的决心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要真正按照责任状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各县(市、区)和基层组织力量的主动性,全力保障散煤燃烧治理工作的快速推进,努力实现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领导陈平、赵国权、张林、张清、李丽华、吴燕参加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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